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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长征小学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管理制度

2021年06月02日 09:24:39 访问量:327

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请各年级各班宣传到位,严格执行本规定。

1、严禁学生携带手机(电话手表)进校园,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不得使用手机。一经发现,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等都有权收缴手机(电话手表),收缴的手机(电话手表)统一交年级主任保管,学年结束时由家长来校领取。

2、凡携带手机(电话手表)进校园者,一律给予严重警告纪律处分,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学校将给予记过、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老师在收缴手机(电话手表)的过程中,若学生不给予配合,老师可通知政教处,政教处工作人员有义务及时协助老师进行处理,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生记过及以上处分。

3、各年级各班务必加强管理,将严禁学生携带手机(电话手表)进校园列入班规,由纪律委员负责监督本班学生遵守学校手机(电话手表)管理规定,一旦发现有人违反规定,立即报告班主任进行处理。

4、与三好学生、优秀班干、优秀学生和班级考评相结合。违反手机(电话手表)使用管理规定的,取消其所有资格(班主任积极配合,主动上报的除外)。

5、学校设立手机(电话手表)举报处——政教处。

6、收缴的手机(电话手表)的领取程序。学年结束时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书,班主任提出意见,经年级主任签字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附申请表

 

 

忻州市长征小学

0二一年五年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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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长征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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