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铭心智,懂法正言行。为了不断深化未成人年普法教育,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发生,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2024年10月11日上午我校邀请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法治副校长王俊峰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专题讲座。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宋丽芳、副校长李登森、教导处主任冯妙玲及全校师生共同参加。本次讲座由副校长李登森主持。
讲座中,法治副校长王俊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和类型。他结合同学们的年龄、心理和性格特点,运用案例分析等方式阐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并介绍了校园欺凌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呼吁同学们不做欺凌者、不当受害者,也不做冷眼旁观者,要勇敢坚定地对抗校园欺凌,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同学们认真聆听,对校
园欺凌有了新的认识,讲座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讲座最后,王俊峰主任带领师生作反对校园欺凌宣誓:
我宣誓,我们不当残忍的欺凌者,
不当冷酷的旁观者,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
不以大欺小,不倚强凌弱。
我承诺,尊重他人,言行文明,互帮互助
友善待人,绝不参与欺凌!
同学们铿锵有力的声音昭示着他们反校园欺凌的坚定信念。
李登森校长在最后的发言中感谢王俊峰主任为我校师生的宣讲,同时对全体学生强调“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未成年不是犯罪的挡箭牌,我们要坚守做人底线,坚决不触法律红线,坚决不做校园欺凌者和围观者。嘱托大家一定要警钟长鸣,增强自身安全意识,杜绝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现象发生,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校园欺凌知识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校园欺凌。
以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方式,侵犯他人身体的行为。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
以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等方式,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交往的行为。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平台恶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错误信息等方式,诋毁他人和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的行为。
遭遇欺凌怎么办
1.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2.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3.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4. 告诉孩子很感谢他有勇气告诉你这件事,同时向他说明,只有他愿意谈到这个事情,爸妈才有机会可以帮助他。比较有效的一种表达方式是:我知道你需要很大勇气告诉我这些,尽管这么艰难,你却依然愿意告诉我,谢谢你的信任。
抵制校园欺凌
让每个孩子
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告诉孩子们
既不要做施暴者
也不要做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