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中华魂”(理想点亮人生)教育读本内容,培养学生树立自强不息、昂扬向上的良好品质和崇高的人生理想,根据《关于在市直青少年中开展“中华魂”(理想点亮人生)主题教育征文与演讲竞赛的通知》[2012]4号文件精神,学校大队部举办以“中华魂”(理想点亮人生)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比赛。特此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1、四年级到六年级每班推荐1—2篇优秀征文和1—2名演讲选手
参加比赛,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比赛。
2、征文和演讲稿要紧密联系实际,特别是作者自身的成长体验或读书感受,一定要选材准确,情节生动,不杜撰和抄袭,更不得网上下载。
3、文字简约。征文稿小学组不超过800字,演讲稿小学组控制在6分钟以内。
二、比赛规则
1、演讲顺序:比赛前抽签决定。
2、演讲时间:限定在6分钟之内。
3、演讲比赛评分:采取10分制。
三、演讲评分标准
1、演讲主题: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时代感强,条理清楚,思想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4.0分)
2、语言表达:要求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口齿清楚,生动流畅,富有感染力,时间运用恰当。(4.0分)
3、仪态表情: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运用适当的肢体语言。(1.0分)
4、综合素质: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做出综合评价。(1.0分)
三、奖项设制
1、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2、进入决赛的选手设相应的教师辅导奖。
四、比赛时间
11月14日—11月16日
五、比赛地点:五楼大会议室
六、大赛评委
魏春燕 曲文华 张鹏慧 黎星妹 王彦青 陈燕飞 周婧
计分: 赵小华(负责背景设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