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19]47号)、《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府教科字[2019]40号)的文件精神,忻州市长征小学在符合报名条件(一)的学生报名结束后,于8月10日上午,开始对符合报名条件(二)(空余学额,摇号录取)的学生的进行摸底登记,由于长征小学校区服务范围内学生招生名额已满,符合报名条件(二)的学生的摸底登记在忻州市长征小学联盟分部(忻州市十三中小学部)进行。
一、登记时间
2019年8月10日---8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00
二、登记地点
忻州市十三中
三、教育部门对“空余学额,摇号录取”条件的规定
1、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持有《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2、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2)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3)在2018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四、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有新的招生政策和安排,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忻州市长征小学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