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长征路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密切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激发广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办好长针路小学,在家长自愿、教师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政教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4、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
5、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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