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单位的新聘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本人申请、资格审查、单位考核,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决定同意我单位职工张海旺同志占用六级岗位职数聘任小学数学专业技术职务。此结果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在本单位贴榜公示后,群众无任何意见。
领导签字: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