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忻教函〔2026〕69号)、《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府教体字〔2026〕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忻州市长征小学2026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按照忻府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报名条件等进行招生。
二、招生计划
2026年计划招收12个班
三、招生对象
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服务范围
东起七一北路,西至建设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紫檀街。
(具体范围图见附件)
五、招生程序及步骤
2026年新生一年级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未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一律不予安排就学。
1.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照片。
2.教育行政部门对接公安、房产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审核结束后,按照类别分批次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初审时发现虚假信息的报名学生将直接列入黑名单处理。
3.学校对系统推送的各类生源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分类确定招生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4.8月25日开始,学校陆续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时间安排
(一)7月13日前,学校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相关招生信息。
(二)7月13日8:00至7月17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
(三)7月20日至8月2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
(四)8月3日开始,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面审、复审。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和系统发送的面审时间,携带所有证件材料到学校报名处面审。
(五)8月15日—22日,相关部门核查资料。
(六)8月25日开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短信通知,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7、入学条件分类及办法
自2025年7月11日起,实行“小学六年一学位”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内同一套房产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一个小学学位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2025年7月11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如学位已被占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一)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以及更名后的桥西街派出所、长征街派出所、和平街派出所、云中路派出所且户籍地址在忻州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总服务范围内)(下同),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面审复审。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以及更名后的桥西街派出所、长征街派出所、和平街派出所、云中路派出所且户籍地址在忻州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总服务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
(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以及更名后的桥西街派出所、长征街派出所、和平街派出所、云中路派出所且户籍地址在忻州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总服务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社保及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五)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所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
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的,入学报名时提供网签合同、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水电暖气煤气物业费等相关票据,到学校审核。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水电暖气煤气物业费等相关票据,到学校审核。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4、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理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以上各类同时均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且须在报名前实际居住,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
8月3开始,学校面审的具体时间通过入学系统短信发送,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段来校面审,不要提前或延后。面审时均需提供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六)未按时在招生系统报名的学生
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生未按规定时间在忻州 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就读,不得择校。
(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学年开始前,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缓学学生暂缓注册学籍。适龄儿童接到入学通知后,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延期不超过两周,延期入学学生暂缓注册学籍;10个工作日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学校启动控辍保学程序。
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将接收《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五)类的学生,届时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站发布公告。
八、建立黑名单机制
1、招生过程中,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时上传假户口、假居住证、假房产证等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一经查实将纳入黑名单并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进行处置。列入黑名单的,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2、招生过程中,对于各类违规宣传“明码标价”承诺入学、买卖所谓“指标”“学位”的“招生黄牛”“学托”“学贩”,以及采取威胁、恐吓,缠访、闹访,围堵学校、机关,非法聚焦上访等方式谋取不合理访求和刻意扰乱招生秩序的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置。
九、面审地点
忻州市长征小学(桃园街),二、三号教学楼一层。
十、均衡编班
所有新生实行电脑随机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监督。
十一、学籍建档
一年级新生在开学后30天之内建立学籍档案。
十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招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出现的重大情况,学校不能解决,报市教育局审定。
2、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3、加强监督。学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将招生具体政策、招生计划、服务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社会举报。
十三、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学校咨询电话:0350-3031910
13935033256(高老师)
2、学校监督举报电话:15003500090
3、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350-2022851
4、学校信访接待室设在教导处。
5、校园网站:http://xzczlxx.30edu.com
十四、其他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有新的招生政策和安排,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1:忻州城区小学学校服务范围图
附件2:忻州市长征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图
温馨提示:
1、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须在报名前实际居住,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
2、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
3、面审所需资料,请具体参看面审须知,属于哪个类型,对应准备相关资料。
4、请本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忻州市长征小学
2026年7月12日
附件1:
忻州城区小学学校服务范围图
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牧马路;南起南环街,北至旭来街。

附件2:
忻州市长征小学服务范围
东起七一北路,西至建设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紫檀街。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