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今天是十二月四日,我们十三亿中国人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这一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一九五四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的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颁布的法律中的一种,它和普通法律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但是它和普通法律又有所不同,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 宪法的内容是关于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二.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制定都必须服从宪法,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就会无效。
三.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同学们,让我们携手共进,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