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模范(优秀)教师、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忻教发[2017]75号)文件精神,学校成立了以刘建校长为组长、常文华书记为常务副组长、毛莉萍副校长、刘秀峰副校长、王丽莉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中层干部和教研组长为成员的评选委员会,召开全体年级组长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结合《忻州市长征小学模范(优秀)教师评选办法》,经过德、勤、能、绩量化考核打分,经校务会研究通过,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拟报潘平老师参加市模范教师评选、刘果萍老师参加市优秀教师评选。
忻州市长征小学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