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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的排查

2011年11月18日 08:21:32 来源: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访问量:271

        针对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教育部当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的排查。

  通知要求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对农村贫困地区、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通知规定: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通知还要求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提醒家长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部长袁贵仁立即做出部署,派出工作组前往当地调查了解情况,协助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做好冬季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包括校车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在内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编辑:赵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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