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教园地 > 长征路小学教师安全责任书

长征路小学教师安全责任书

2012年09月12日 18:30:09 来源: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访问量:350

长征路小学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每位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师要认真参加值周工作,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劝阻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如离岗或失职造成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

4、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5、任课教师上课前要清点班级人数,并做好记录,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值日领导,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妥善处理。

6、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7、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值周领导汇报。

8、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校长(签章):

 

教师(签章):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20129

长征路小学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三乱”专项治理 教师责任状

 

为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真正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使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三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市局的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决定在本学期开展严厉打击和治理“三乱”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使此项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学校在进行认真的教育宣传工作的同时,坚决要求各位教师不得从事以上违禁行为。并与各位教师签署责任状如下:

一、不以任何名义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做家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不准向民办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介绍学生拿回扣(含音体美学科)。

二、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三、不强迫推销课外辅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四、不参与各种商贩、书屋或企业等举行的面向学生的有偿推销活动。

五、不接受家长主动或被动发出的为子女补课的邀约。不接受家长为子女补课而馈赠的物品和现金。

按照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对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事实情节,报请教育局批准给予以下处罚:

1、给予责任者相应的纪律处分,永远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2、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在下一轮应聘时不得参加应聘。

3、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先优的评比和晋职、晋级或提干。

 

 

校长(签章):

 

教师(签章):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20122

编辑:田勇
评论区
王应平(2012-12-1 18:05:54)

已转载至杜家村学区校园网

回复 支持[0] 反对[0]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山西省忻州市长征小学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