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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长征路小学课间操管理制度

2012年09月12日 14:58:55 来源: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访问量:379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课间操管理制度

 

1、第二节课上课教师必须按时下课,绝不允许拖延时间,确保课间操时间。

2、课间操时间值周领导、主管领导、班主任、体育教师必须按时到场,做好对学生的管理、监督、评价指导,尤其要做好活动的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全体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到岗,进行指挥、巡视和检查。在集合、出发以及活动过程中,必须全程监督。

4、各班必须按规定顺序、规定路线迅速有序地整队进入规定做操地点,不得出现拥挤、追赶、迟到等现象。

5、课间操中,学生不能在队伍中随意穿行(检查教师和检查学生例外)。

7、退场时,必须按规定路线、规定顺序迅速、安全、有序地退场,未到本班级退场时,只能原地等待,不得自行带回。

8、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做操的学生应向班主任请假,不得旷操。

9、任何教师不能占用眼保健操、课间操时间。有特殊情况需向政教处申报。 

                                       

长征路小学政教处

                                       2012年9月1

编辑: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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