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山西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按照中共忻州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14]7号)精神,经市教育局局务扩大会议讨论,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就市直教育系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更贴近基层,更接近群众,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具体、更复杂,群众期待更高。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一系列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和要求,扎实改进作风,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充满活力的新型工业旅游城市,谱写好“中国梦”忻州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省委袁纯清书记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董洪运书记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坚持领导带头、层层示范,坚持聚焦“四风”、解决问题,坚持敞开大门、群众参与,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持上下协调、衔接带动,坚持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市直教育系统参加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是:局机关和市直各学校(包括所属民办学校)。活动的重点对象是局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局机关和市直各学校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市直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点任务是着力解决局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使党群干群关系、家校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重点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等作为活动目标。注重查找和解决政绩观不正确,重显绩、轻潜绩,抓见效快的事情多、抓打基础的工作少;解决部分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淡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解决部分干部责任意识、群众观念弱化,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力度不强、转型作为不大,高高在上、不关心群众,对群众疾苦不敏感、对群众诉求回应慢,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担当、不愿担当,问题面前不开口、有了矛盾绕着走,安排部署多、跟踪问效少,贯彻执行上级要求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等问题。
局机关要重点把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大局观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均衡发展、提高服务效能等作为活动目标。注重查找和解决大局意识不强,服务中心工作不主动的问题;解决部门利益至上,习惯于关注小圈子、小团体利益的问题;解决机关干部对个人待遇计较多、对工作推进关心少的问题;解决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少,对问题、矛盾、困难抓得不准,指导工作不力的问题;解决服务不到位,作风粗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不公平、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中梗阻”等问题。
市直各学校要重点把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等作为活动目标。注重查找和解决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的问题;解决“大班额”、学生课业负担重的问题;解决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课程开不足开不全的问题;解决教育观念陈旧、教学手段落后、课程效率不高的问题;查找和解决市属民办学校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荣誉感和归宿感不强的问题;重点查找和解决师风教风不严、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二、活动步骤和具体安排
全市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下旬开始,9月底基本完成,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分四个层次依次开展。于3月5日前后启动局机关和局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3月20日前后启动市直各学校教育实践活动。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扎实开展集中调研。局机关、市直各学校在活动启动前,要围绕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主题,采取分层分级、召开座谈交流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集中调研,虚心听取基层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老党员、离退休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摸清底数,收集意见,找准问题,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为活动扎实开展打牢基础。
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局机关、市直各学校要分别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结束时,在主会场参会人员范围内征求意见和开展民主评议。
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要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学习晋发[2013]11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积极做好典型的选树工作,组织开展好先进事迹报告会、先进人物巡回报告团,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发挥好党员干部教育现场教学点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的教育;要充分运用党员干部教育进手机、进电视、进网络“三进工程”教育平台的作用;要以“忻州大讲堂”为依托,加强作风建设相关内容的集中学习;要积极开展党员培训活动,把“人人讲党课”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自我教育的重要手段,通过观看专题片、案例教育、现场教学、送学上门等方式,突出主题教育针对性,防止学习教育的形式化、表面化倾向,引导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局机关、市直各学校要在动员大会结束后,结合领导干部“下乡住村、包村增收”、“千名干部进企业、万名干部下农村”、“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集中走访活动、党组织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服务”活动的开展,通过召开不同层面、不同类型座谈会征求基层意见建议,切实掌握本单位“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和群众的期盼。要设置征求意见箱,通过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方式和途径,广泛收集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要依托忻州教育网开设网上专栏,充分运用网络平台收集各方面意见和舆情反映。要打消干部群众的担忧顾虑,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形式,鼓励群众讲真话、提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安排相关科室按照业务管理权限梳理汇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的意见。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对征求到的意见要及时汇总梳理,围绕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找准突出问题。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要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群众工作生活的“四风”问题,做到不走神、不散光。局机关、市直各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又要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谈心;班子成员既要互相谈心,也要与所分管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努力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要结合工作领域开展约谈工作,与“两代表一委员”、先进模范和基层党员群众等见面谈心,深入征求意见,为深刻剖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提醒。要梳理汇总网络舆情和在审计、信访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意见,连同征求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本人,帮助班子及成员切实找准问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深刻剖析检查。局机关、市直各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都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的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不能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分别作出说明,并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不讲套话、官话和虚话,不评功摆好,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提前一周报出席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上级领导和督导组审核把关。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市直各学校领导班子都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谈深谈透。会上,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实事求是深刻剖析自己的不足,更要客观中肯、负责任地对班子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不搞先表扬、后建议,不搞避实就虚、文过饰非,不搞只摆现象、不查本质,不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不搞突然袭击、发泄私愤,做到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班子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要逐一审定,上级领导和督导组全程参加民主生活会。会后,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狠抓整改落实。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贯穿活动始终。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局机关、市直各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存在问题、主要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负责人、配合单位和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要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推进专项整治。要专项整治师德师风,坚决杜绝“乱补课、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三乱现象;整治办学不规范问题,继续巩固提高中小学生减负和控制大班容量工作成效,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优质教育资源,解决人民群众“上好学难”的问题;强化教育整体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大作风整顿力度,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要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不达目的不罢休。
强化正风肃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制度措施,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确定的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要以完善基层组织设置、整顿领导班子、加强党员发展教育为重点,继续完善好党员教育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党内关怀激励和便民利民服务机制。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党员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健全制度规定。局机关、市直各学校要按照与法周严、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制定制度建设计划,注重制度建设的统筹衔接,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对省委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台的制度规定,要承接好、贯彻好;对已有的制度要全面梳理,结合实际做好“废、改、立”工作。要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关爱服务基层等方面制度规定,及时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要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解决突出问题。要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强化问题导向,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行为方式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实际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在改善民生、服务群众、加快发展上。要针对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举措,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把改善民生作为重点,着力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师风教风不严、办学行为不规范、区域内义务教育不公平、资源配置不均等突出问题。要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搞好民主评议。在各个环节的工作基本结束后,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工作由各级督导组负责组织,评议表由督导组负责回收、汇总,评议结果要向所督导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反馈。评议结果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领导班子、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对群众满意度低的班子和个人,要重新组织实施整改。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坚持三个基本步骤不能少、不变通;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在整个活动中坚持把活动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把学习宣传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征求意见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把搞好服务贯穿始终,以思想作风建设促进党的各方面建设。
三、推进举措和督导保障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在充分借鉴运用省委第一批活动成功经验基础上,针对教育系统的特点,积极创新活动推进方式方法和有效管用的活动载体,要把从严督导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坚持领导带头。局党组书记、各学校党支部书记要承担起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局领导干部包县包校联系制度,局领导携分管科室每人联系1个县(市、区)教育局和至少1所市直学校,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对联系点要全程跟踪、重点把关、直接指导,审阅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发挥表率样板作用,从而形成层层示范、以上率下、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推进基层创新。要把“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扎实开展好“领头雁“培训活动,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基层党员队伍素质;深入推行“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提高基层党建水平;扎实开展好党组织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服务”的推广落实工作。要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把群众工作融入到基层党建中去,努力实现“五个提升”的目标,真正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加强宣传引导。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始终,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本系统经验做法和活动取得成效。要通过忻州教育网、教育周刊等媒体及时公布活动进展和成效。要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坚持整治“四风”与树立新风相统一,以身边事迹感化身边人,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注重宣传基层广大教职工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保护和调动基层教职工的积极性。要深入挖掘和培树一批自觉反对“四风”、真心服务群众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总结宣传典型的优良作风和先进事迹,形成一大批过得硬、叫得响的优秀典型群体,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案例分析、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公开曝光一批顶风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
强化行业指导。按照市委要求,市教育局选派原则性强、作风过硬、业务熟悉的局领导任组长,成立教育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准确领会活动的工作要求,熟练把握活动的方法步骤,精心制定指导方案,对重点环节和重要节点进行指导和把关,确保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高标准推进,推动系统作风提升。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局机关、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一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落实领导责任。市直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在市教育局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局党组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市直教育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各学校党支部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学校的教育实践活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注重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注重分类实施,结合不同层级实际,针对不同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对社会组织可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来开展;对流动党员,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开展活动;对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可采取送学习材料上门等方式组织学习教育;对一些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可先进行整顿,再开展活动。同时,要注意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鼓励探索创新,努力形成体现要求、各具特色、灵活多样、务实创新的生动局面。
严明组织纪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次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生动实践。要通过这次活动,把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的问题找出来,把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健全起来,把组织纪律严起来,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坚持“四个服从”、增强组织纪律性。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前和开展中形成的活动方案、动员报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等重要文件和内容,都要提前经市督导组审核把关后报上一级活动办备案审查。
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开展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承接和扩大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同保稳定、促均衡、提质量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时间服务从质量原则,把握好活动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能紧贴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惠及人民群众,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附件:忻州市直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名单
附件:
忻州市直教育系统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名单
忻州市教育局机关
忻州市第四中学
忻州市第五中学
忻州市第六中学
忻州市第十中学
忻州市第十一中学
忻州市第十二中学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
忻州市北方中学
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忻州市实验小学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忻州市云中路小学
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
忻州市康乐小学
忻州市实验幼儿园
忻州市创奇中专学校
注:除开展活动的19个单位外,忻州一中、忻州实验中学作为市直学校,属于指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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