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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长征路小学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的通知

2014年03月10日 11:30:31 访问量:1373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机构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党小组:

为加强对我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经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忻州市长征路小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一、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长:汤永斌(支部书记)

副组长:李  盛(支委副书记、校 长)

        毛莉萍(支委宣传委员、副校长)

        刘秀峰(支委纪检委员、副校长)

        周玉静(副校长)

        郭志荣(副校长)

        赵明亮(支委组织委员、教导处副主任)

  员:张海旺(教导主任)

        郭炳田(政教主任)

        刘万生(工会主席)

        魏春燕(大队辅导员)

        贾俊宝(总务主任)

        闫振忻(党组长、政教副主任)

        侯雪青(办公室副主任)

        冯振叶(教研室副主任)

        高媛琪(党组长)

        闫志雄(党组长)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

  任:赵明亮(兼)

  员:闫振忻、侯雪青、邸秀清、高媛琪

        闫志雄、刘文慧、王晓敏、张 

                  

 

附件:

1、《忻州市长征路小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2、《忻州市长征路小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

   人员名单及其职责》

 

           

             中共忻州市长征路小学党支部

                 0一四年三月五日

 

 

 

 

 

 

 

 

 


抄送:忻州市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市直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指

导小组,校领导,各处室。

 


中共忻州市长征路小学党支部    201435日印发

共印15

附件1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的实施方案,结合长征路小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需要,制定忻州市长征路小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教育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局党组有关指示精神,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2、根据学校的特点,统筹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宣传,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形成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4、做好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涉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相关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2、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⑴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市局党组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

⑵听取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

⑶讨论决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

⑷就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审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

5、根据需要,可安排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所属各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公文审批

1、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安排,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发。

2、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专栏,长征路小学网站发表的重要新闻稿件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组长审批、签发。

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发。

四、调查研究

1、领导小组成员各选择一个年级组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深入调研指导。

2、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附件2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内设机构人员名单及其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长征路小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两个机构,即综合组、组织宣传组,其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如下:

1、综合组:

组长:侯雪青

成员:高媛琪、闫志雄、张 

工作职责:

1)配合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2)负责校领导班子和校领导调研、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活动的配合和组织工作,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工作,为学校领导决策和制定整改计划提出建议;

3)负责开展征求意见表的设计、发放、回收、意见梳理汇总,以及其他方式征求到的意见梳理汇总工作,为学校领导决策和制定整改计划提出建议;

4)指导各处室制定整改落实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办结时限,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5)定期向校领导及办公室汇报督导工作情况;

6)负责牵头做好学校规章制度梳理、完善等建章立制工作;

7)承办校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组织宣传组:

组长:闫振忻

成员:邸秀清、刘文慧、王晓敏

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制定及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负责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筹备及报告等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的制定、学习材料的选编、活动宣传报道等工作;

4)负责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建设、编发活动简报等;

5)承办校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赵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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