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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长征小学 “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2021年09月23日 17:33:54 访问量:2774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当前,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已成为大家上下班,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相当一部分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的比比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因为缺乏有效保护而导致孩子受到严重伤害。为确保孩子出行安全,我们必须从遵守交通法规和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入手,从学生交通安全抓起,形成学校、家长、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此,我校向您提出如下倡议:

 

1、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遵守“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大手拉小手,让孩子们先把头盔戴起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2、模范行动做表率。家长在孩子面前做好表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记行车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驾驶机动车时,自觉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

3、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请让我们为孩子“戴上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

(一) 驾乘机动车: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孩子时,要为孩子系好安全带;12 周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坐后排座位);建议为儿童安装安全座椅;经常检查并及时更换安全带。

(二)骑乘摩托车或者电动车:务必给乘坐的孩子戴上安全头盔;告诫 12 岁以下孩子不得骑共享单车(含共享电动车);未满 16 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车、摩托车,16 周岁以上的学生骑乘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且不能载人;购买使用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让我们携起手来,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文明、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

 

编辑:长征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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