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忻政教督办【2020】3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忻教函【2020】1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组 长:刘 建
副组长:常文华 毛莉萍 周玉静 刘秀峰
成 员:冯妙玲 闫振忻 侯雪青 魏春燕 冯振叶
赵明亮 贾俊宝 焦海涛 干利红 王彦青
闫志雄 周晓丽 各教研组长
二、目标任务
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深入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优良教育行风。
三、整治范围
全校在职职工
四、整治重点
1、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2、在职教师滥订教辅资料行为;
3、在职教师收取红包行为;
4、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不规范问题;
6、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违规举办“国际班”“实验班”高收费问题;
7、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违规高收费问题;
8、收费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9、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的问题。
五、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提出要求,确保所有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教师思想素质。认真学习贯彻《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忻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二十不准”》,严格落实《长征小学减轻学生负担“十禁止”及处罚决定》、《忻州市长征小学治理教育“三乱”管理办法》,有效杜绝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体罚学生、收受学生礼品、礼物、私自乱订教辅、复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现象。
3、实行收费审批制度。学校各部门任何收费行为都必须向校长写出书面报告,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收取。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乱收费,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班主任是班级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是年级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任是该处室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
4、严禁教师利用任何时间组织任何形式的学习班、辅导班。严禁教师接受社会办学单位或家长的聘请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为他人提供学生。
5、严禁学校任何部门、教师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教具。
6、严禁教师要求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接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7、实行教师规范从教保证制度,每学期初教师都要和学校签订《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忻州市长征小学教师规范从教责任书》、《忻州市长征小学师德师风责任书》。
8、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通过对学生、家长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9、采取一手抓检查,一手搞调研,及时总结经验的方法,争取从根本上遏制不规范行为。
10、采取专项检查为主、常规检查为辅的方法,建立有效的长效监督机制。
11、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12、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50—3031910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施步骤
(一)广泛动员,全面启动阶段(2020年10月9日——10月24日)
1、学校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教师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具体方法步骤。进一步提高全校教师对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教师树立良好师表形象的自觉性。
2、结合实际,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及社会舆论的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强化学习,提高认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提高全校教师对加强自身师德修养意义的认识,增强以德治教,依法治教的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25日——11月30日)
1、组织教职工从思想和行为上回顾自己的从教经历,对照以下标准进行深刻剖析,写出书面材料。
①思想方面有没有违背教育方针、政策,散步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论;有没有只顾个人得失,不顾全大局,或只教书不育人的思想。
②工作方面有没有敷衍塞责、马虎从教,不备课,不批改作业,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没有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有没有不爱学习,不钻研业务,将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用于晋职晋级的行为;有没有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③行为方面是否存在有偿家教,是否有强制学生收费补课,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接受或索要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以教谋私的行为。
2.通过开展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召开学生和家长座谈会、明察暗访、接受举报等方式,了解本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在教师中开展无记名问卷互评的形式定期收集意见和建议,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告知教师,并督促其认真整改。坚持边学边纠正,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在“学”中“查”,在“查”中“纠”,在此过程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巩固“学”的效果。对于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予以整改。
3、分管处室就“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不规范问题”、“收费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将相关的过程性资料汇总规范。
4、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0350—3031910
(三)总结剖析,综合评价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25日)
1、及时开展自评总结和分析,认真总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经验,用典型的力量带动人,用先进的力量引导人,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师德水平有大幅提升。
2、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的择优上岗、晋级、评聘职称、评先推优、绩效考核相挂钩。对违反从教行为和职业道德缺失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3、分管处室将“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不规范问题”、“收费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自查自纠相关的过程性资料汇总存档留痕。
4、完善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做好全过程监管,坚决遏制此类问题抬头反弹。
忻州市长征小学
二0二0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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